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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渔船肇事10个月未出结果 水利和渔业部门被指不作为

2020-08-10 14:22  来源:中视在线   浏览数:
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海上渔船肇事逃逸事故,加之渔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给象山县鹤浦镇耕海牧场黄鱼养殖合作社的几个股东带来了灭顶之灾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海上渔船肇事逃逸事故,加之渔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给象山县鹤浦镇耕海牧场黄鱼养殖合作社的几个股东带来了灭顶之灾”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耕海牧场黄鱼养殖合作社的几个股东称。

近日,两艘因涉嫌违反禁航令起锚航行的渔船因撞上养殖黄鱼的“鱼排”,后割断绳索逃跑。是故意还是意外?

以上三图为卫星定位肇事船只的位置和时间

“志明,那不是你们家的鱼排吗”有渔民这样告诉象山县鹤浦镇耕海牧场黄鱼养殖合作社的法人吴先生。听到这里,吴先生赶紧上前观看,发现确实是自己家的鱼排。台风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了,怎么自己养殖场的鱼排会在岸边呢?吴先生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自己的鱼排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被冲到岸边,于是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了案,并通知几个股东到场。这是发生在2019年10月1日晚18时许的事情。

吴先生初步估算了一下,他们所有的鱼排,包括全部渔苗直接经济价值损失约两千万左右,这是他们全部的家当,这致命一击让吴先生瘫软在地,

象山县水利渔业部门和执法部门到达现场仔细勘察后得知,固定鱼排的绳索是被刀砍断的,这无疑引起了大家的重视,绳索的自然摩擦断裂和被刀砍断是完全不一样的,后经有关部门多方调查取证调取卫星定位,发现有两艘船在渔政部门发布的禁航时间段内违规启航撞上鱼排,为及时逃脱人为的用刀砍断了绳索后逃离现场,船号分别是(浙象渔10060)(浙岭渔25819)两艘渔船。

“当时渔政部门发布的禁航令是,晚20点前一切船只不得启航,然而这两艘船却在18点15分左右撞入鱼排。据此,完全可以证实这两艘船是违法禁航令起锚才发生的这起事故”几个股东称。

确认肇事逃逸的船只后,有关部门扣留了这两艘船的相关手续。

本以为接下来的赔偿协商会很顺利,令人想不到的是,几个月的协商调解,肇事方不愿承担责任。

无奈之下受害方一纸诉状将肇事方状告到海事法院,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由于没有水利渔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法院称无法审判该案件。

几个股东先后多次找水利渔业部门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都未能如愿,象山县水利渔业局说让受害方找宁波市水利渔业局,市水利渔业局让受害方找县水利渔业局,就这样来回像踢皮球一样推诿扯皮,至今快一年时间了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渔政部门不予出具责任认定书,其原因到底是什么?

对此,象山县水利渔业局相关领导和驻石浦镇象山县渔业海事调处中心负责人一位姓杭的主任称,尽快给出处理结果,然而两周时间过去了,仍然没有给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报告)。

“是渔民的利益无所谓,还是渔政部门不能进行责任认定,还是另有其他原因,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一拖再拖,一推再推,这是不是行政不作为,老百姓的事情无小事,上千万的损失真的不知道是大事还是小事?或许在某些人眼里不算什么,但是在合作社几个股东眼里这就是天大的事情,是关系几个家庭生死存亡的事情。”受害方哭诉着说。“难道我们渔民就这样被强权压制冤屈吗,水利渔业部门为什么不给我们出具责任认定书呢!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我们真的无法生存下去了。”恳求党和政府给我们主持公道,为我们做主。

事故发生已经10个月,为什么还没有责任认定书?几个股东称,这已经严重超出了办理案件的时间。

希望象山县水利渔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得快一点,及时点!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为保一方百姓平安,维护社会稳定,不出现冤假错案,上访泛滥等事件,望主政一方的地方官员严肃处理,还百姓一个晴天,不再乌云压顶”几位股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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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www.fzyshcn.com/local/C638938WS6Y.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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